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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公司考勤请假管理制度第1条为规范公司,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2条员工需要请假时,应先到人力资源部领取《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第3条请假人填好《请假单》有关项后,按照《请假规定》呈请各级领导批准,将批准后的《请假单》送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第4条办理工伤假审批手续,必须查验下列证件材料
1、由当事人提供工伤事故的经过报告;
2、由安全小组提供的工作事故调查,分析报告;
3、公司指定医院出具的工伤证明和病历;
4、经有关部门鉴定工伤致残等级的,必须出具有效鉴定伤残等级证明第5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第6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第7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公休假日,法定假日,法定假日,年休假,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生育假,丧假,长假;第8条凡因病、事、工伤等不能正常工作时,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第9条员工请假应以“诚实守信”为原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且影响恶劣者,公司将予以辞退;第10条员工请假以半天为单位,不足半天以半天计;第11条一般员工请假三天以下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三天以上由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报高层领导或总经理审批;第12条部门副职以上负责人请假由总经理审批;第13条请假单必须由本人填写,按规定程序履行签字手续后方为有效假别,并送人力资源部备案;第14条未请假、请假而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开岗位,或请假期满未按时出勤者,以旷工论处;第15条如遇急病或重大事情有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可于当日委托同事、家属或以来电、函等形式请假,并于事后次日补办手续方为有效假别;未按规定执行一律旷工处理第16条员工的请假事由不充分或有可能对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时,其主管领导有权不予准假,或酌情减少准假时间;第17条如果员工请假时弄虚作假,不能实事求是,一经查出,按其情节轻重严肃处理;第18条公休假日每星期
六、星期日,法定公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第19条法定假日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3天;春节农历除夕、正月初
一、初二放假调休,共7天;清明节农历清明放假公休,共3天;劳动节5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端午节6月14日至16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12日星期
六、13日星期日上班;中秋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