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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障碍设施实地测评落实活动方案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实地测评中“无障碍设施”的要求,现制定我区落实“无障碍设施”实地测评有关责任工作的实施如下 1.明确无障碍设施的建设范围和标准 按照住建部制定的《无障碍设计规范》确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根据__《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优先推进下列机构、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改造
(一)特殊教育、康复、社会福利等机构;
(二)国家机关的公共服务场所;
(三)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等单位的公共服务场所;
(四)交通运输、金融、邮政、商业、旅游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城市的主要道路、主要商业区和大型居住区的人行天桥和人行地下通道;城市的大中型公共场所的公共停车场和大型居住区的停车场;公共厕所;街道、社区的办事大厅等公共服务设施 2.明确责任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具体分工见附表
(一) 同时,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无障碍设施改造由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各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3.明确时间节点 根据文件精神,为实现市委提出的“创城决战、圆梦”目标,各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务必在10月31日前全面落实到位 根据《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无障碍设施的所有权人和管理人,应当对无障碍设施进行保护,有损毁或者故障及时进行维修,确保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各街道、区直各有关部门要开展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无障碍设施实地测评落实 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