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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竞聘上岗实施方案 -1-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空缺岗位竞聘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充分调动全办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实现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竞争聘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山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山东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竞聘上岗的指导意见〉》、《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办法》(鲁人社发〔20XX〕39号)精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___》(菏人社字〔2018〕141号)、《关于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指导意见___》(菏人〔xx〕57号)及批复的岗位设置总量和目前岗位空缺,现就部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空缺岗位聘用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条件
(一)参加竞聘上岗工作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方面的能力水平;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现聘岗位最近一年年度考核(或最近一个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6.基本任职条件 -2-
(1)竞聘三级岗位应在四级岗位任职5年以上;
(2)竞聘五级岗位应在六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首次竞聘五级岗位可在七级岗位任职8年以上;
(3)竞聘六级岗位应在七级岗位任职5年以上;
(4)竞聘八级岗位应在九级岗位任职3年以上首次竞聘(即单位首次实行岗位聘用时)八级岗位可在十级岗位任职7年以上;
(5)竞聘九级岗位应在十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
(6)专业技术水平高、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特别突出的人才,竞聘有任职年限要求的岗位,任职年限可适当放宽,破格聘用
(7)任现聘岗位以来,工作成绩明显,圆满完成各项工作职责,各年度考核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8)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准入控制所要求的条件
(9)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按国家和省现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执行竞聘专业技术四级、七级、十级岗位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0)在同层次专业技术岗位不能越级聘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竞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