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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请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调整报告 关于申请科研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调整的报告科研处、计财处 根据《福建江夏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暂行办法》闽江夏科〔xx〕6号第五条规定,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项目结余经费按规定留用2年,由项目组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费用支出兹有项目结余经费元,申请结余经费调整 请予支持为荷!申请人 年月日附 年项目结余经费预算表单位元校内编号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负责人___手机)主要成员结余经费总额结项时间经费报销截止时间开支范围金额用途直接费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 用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协作研究开发支出科研办公费其它支出合计¥ 大写 项目负责人签名:院(部)或部门领导签名及公章 科研处审核(签章) 财务处审定(签章)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