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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查处无照经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围绕商事制度改革的新任务新要求及落实安全生产、污染防治等职责,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以___新时代___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后监管体系的构建,有效消除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效率,鼓励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为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1.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无需行政许可(审批)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2.经营者已经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但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3.未取得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药品等经营活动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含许可证过期)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坚持查处与引导相结合、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对辖区内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做到“四个一批”,即规范一批,对无须取得其他部门前置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其经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督促引导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使其合法经营;整改一批,对暂不符合规定要求,但是通过限期整改符合条件的,及时核发相关证照;查处一批,在职责范围之内,对不及时整改或者危害人身健康、严重扰乱市场等无照经营行为要坚决予以查处;移送一批,对不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范围的,要及时通报属地政府和法律、法规规定的查处部门,发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了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切实保障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7月1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分四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7月1日至7月5日)制定方案和措施,确定重点,明确责任,安排查处无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第二阶段排查摸底阶段(7月6日至8月15日)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分局对辖区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尤其是对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的排查摸底,对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种类、数量及行业分布,做到“底清数明”,并进行登记造册对具备办照条件的无照经营者,引导其及时补办相关证照,使其合法经营第三阶段分类整治阶段8月16日至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