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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知识点 要参加监理工程师考试的同学们,出guo为你“2018年监理工程师《案例分析》精选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广大放松心态,从容应对,正常发挥更多资讯请关注的更新哦! 1时限为7天的工作程序 当承包方拟提示延期开工的要求时--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书面提出,工程师接到申请后48小时内书面答复,过时限不答复即为承认其要求 若因发包人原因要求延期开工--工程师书面通知造成的承包方损失,发包人赔偿 发包人支付预付款的时限--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前7天 超过时限不付,承包方在规定预付款时间7天后要求支付 发包方如仍不支付--承包方在7天后可停止施工,发包人承担责任 承包方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7天内核实计量--超过7天不核实计量,自第8天起以承包方计量为准 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方--如不通知,工程师核实计量无效 承包方收到通知后参加工程师的核实计量--如不参加,则以工程量的核实计量结果为准 2时限为14天的工作程序 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工程师书面提出报告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确认 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延期 可以调价的原因--法律法规要求、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造价管理部门公布 一周内停水、电、气累计超过8小时 事件发生后14天内承包方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并通知工程师 工程师收到后14天内予以确定并提出修改意见 14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该项调整 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工程师开具支付证书 收到支付证书后14天内,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逾期未支付,承包方可发出通知要求付款 发包方仍未支付,应协商延付 协商不成功--从开具支付证书后第15天起计入贷款利息 如导致无法施工,承包方可停止施工--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停止施工56天后仍不支付,承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发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前14天内书面通知承包方 承包方在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的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的价款报告如逾期未提出变更价款报告,视为该变更不涉及价款变更 工程师收到变更价款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如无正当理由不确定--自收到变更价款日14天后即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