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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XX乡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X乡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全区深化“九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X消委
[2020]XX号),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通过开展小微企业专项整治,摸清小微企业安全状况,促进小微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安全风险有效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不断增强,生产安全事故得到遏制,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二、整治范围各村委会,XX工业园区XX园辖区内的有色、建材、机械、纺织、轻工等行业小微企业,重点治理规模小、租赁厂房或场地、家庭作坊式生产加工类经营单位
三、整治重点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
2.主要负责人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管理能力,不能正确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未规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3.未结合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培训;
4.未制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5.未为从业人员配备并监督其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未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7.危险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等作业未建立并履行审批手续;作业前未进行危险因素分析并采取管控措施,作业人员不清楚作业风险与应急处置措施;作业过程没有安排人员监护等
8.物理伤害机械设备传动系统(轮、轴、皮带等)未装设有效隔离装置;作业平台、地坑、地沟等未采取防坠落措施;检维修作业未实行可靠能量锁定;电工、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无证操作;乱拉乱接电线、用电设备未按要求装设保护开关和保护接地等
9.危险化学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未在使用、储存等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危险化学品储存的有关要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未按重大危险源相关要求进行管理;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不熟悉相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知识
10.特种设备锅炉等压力容器、起重吊运设备、叉车等厂内车辆及其它特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有关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
11.未进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12.消防安全未按标准要求配备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等消防设备设施并保证良好可用;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四、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小微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