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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质量,加强和规范学校本科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科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基地)是学校密切联系社会和生产的桥梁与纽带,是教师和学生加强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专业素质与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场所,担负着本科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等各项实践教学环节以及专业教师挂职锻炼等任务,同时也承担着校企合作、共同育人的职能 第二条基地实行校院二级的建设与管理学校教务处是基地建设与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基地的建设规划及宏观管理;学院是基地建设与管理的主体,负责基地的具体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制定适合专业特点的实习(实训)计划、实践教学大纲等管理文件,并落实实践教学任务 第三条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按照“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建立基地建设与发展的长效机制,使双方受益,共同发展学校鼓励多单位联合建立布局合理、共用共享、多功能的综合型基地 第四条学校与基地的义务
(一)学校应主动与基地依托单位合作,结合该单位实际和发展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基地建设规划,与基地共同制定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实施实践教学活动
(二)在国家政策许可范围内,学校在人才培训、咨询服务、信息交流、学生就业等方面对基地依托单位优先提供服务
(三)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学校提供满足专业技能培养需求的实践岗位和实践指导,切实保证师生实践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四)基地依托单位应对师生进行安全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五)学校与基地依托单位要积极探索产、学、研协同育人模式 第五条基地设立的条件
(一)基地依托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___、事业单位、科研院所、企业等
(二)基地依托单位应根据学校实践教学的要求,制定明确的实践技能培训目标和方案
(三)基地应具有良好的实践教学条件,食宿、教学场地、安全保障、卫生等能满足相关专业学生实践教学需要,年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锻炼等不少于40人周数
(四)基地应配置一定数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由基地依托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或管理人员担任 第六条基地审批程序
(一)提交申请学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