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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市整顿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实施方案为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全面提高学前教育水平,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幼儿健康成长,按照《中共中央___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和《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实施意见》(锦政发〔xx〕2号)要求,对全市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所)进行整顿取缔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分类整治、疏堵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对我市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进行___取缔,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消除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一)规范一批在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由举办者提出申请,参照《辽宁省小规模幼儿园暂行管理规定(试行)》,对符合要求的核发办园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布局、办园条件差距不大、无重大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举办者按相关标准整改,整改后符合《凌海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暂行标准》(见附件1)的,核发办园许可证
(三)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园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依法取缔
三、整顿范围全市范围内未经审批擅自开办的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
四、整顿步骤
(一)调查摸底,登记造册(2020年5月1日-15日)由各乡镇、市教育局积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进行全面摸底,填写凌海市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班)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由市教育局填报凌海市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摸底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后,报送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召开全市整治取缔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工作动员会,明确具体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2020年5月16日-7月16日)由市教育局牵头,协调各乡镇和中心校通过告知书等形式,教育并动员家长将孩子送到公办幼儿园或有照幼儿园各中心校和有照幼儿园妥善安排好幼儿的接收、安置工作对符合《凌海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民办幼儿园暂行标准》办园条件的,由举办者提出申请,经乡镇、中心校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汇总后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符合《凌海市清理整治无证无照民办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