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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核发工作问题分析1前言xx年,国家颁布新《环保法》,其中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染物;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从法律层面上明确了排污许可制度的地位与作用xx-11-10,___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___〔xx〕81号),明确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建立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现“一证式”管理
[1]根据原环境保护部2018年印发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证包括申请、核发、执行、监管等环节,排污许可证核发作为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承上启下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面覆盖目标的顺利实施2排污许可核发工作面临的问题3建议
3.1强化第三方参与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仅依靠管理部门和排污单位的力量,已难以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因此,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过程中应当充分依托第三方技术机构的力量,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保证排污许可制度改革顺利实施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政府采购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诸如排污许可审核、技术评估等方面的工作,缓解管理部门人手不足、技术力量不够的问题,加快排污许可核发工作进度,确保2020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全面覆盖顺利实现;另一方面加强排污许可制度的宣传,提高企业对排污许可证申领的重视程度,引导缺乏专职环保人员的中小企业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确保排污许可证的质量,为排污许可证的证后监管与执行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3.2加强技术培训交流排污许可作为一项全新的制度,技术支撑体系正在不断建设和完善中,部分技术规范中为管理部门预留了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一方面有利于地方管理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管理要求开展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另一方面也造成不同地区在排污许可核发过程中存在差异,尤其是在标准执行、总量分配和自行监测方面的差异,可能直接造成同类企业的不公平竞争针对上述问题,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开展排污许可政策文件的培训工作,对于技术规范中未能明确的部分进行重点解读,既要给地方留有调整空间,也要尽快统一不同地方的技术尺度,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