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民间借贷担保借款合同民间借贷担保借款合同 贷款人 借款人 保证人 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致,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 按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
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提供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
一、借款借据是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若发生的公证费用及其他费用,均由借款人或保证人承担
三、本合同被担保债务已经清偿,但这种清偿被有关法律文书确认为无效的,本合同仍然有效
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按借款人、保证人的要求对各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本合同各条款在订立前均进行了充分磋商;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的各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通晓并充分理解
六、本合同一式份,贷款人执二份,借款人、保证人、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地址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