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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编号浙f17-XX-02 浙江省旅游合同(国内旅游) 浙江省旅游局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 旅游合同(国内旅游)说明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___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示范文本,供合同双方当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适用于国内旅游
三、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分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的,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须是持有《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企业委托代理签订合同的,应当具有委托书
六、甲方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关证书、证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规定
七、本合同条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合同编号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旅游者) 本人法定代表人 国籍 ___护照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邮政编码 ___ 委托代理人 ___ 邮政编码 地址 乙方(旅行社) 地址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___ 委托代理人 ___ 邮政编码 地址 委托代理机构 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___ 根据《中华人民___合同法》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