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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汽车服务站合作协议汽车服务站合作协议甲方十堰杰德利工贸有限公司乙方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销售形式
1、甲方汽车以厂家直销方式挂靠到乙方汽车经营所在地,乙方提供合法经营手续和经营场所
2、甲方派专业营销人员驻乙方经营所在地对样车及监控车管理
3、乙方给终端用户开上户车辆发票及上户各项协调工作,甲方给乙方开增值税票
4、利润分配如下4-
1、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元以下每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八百元4-
2、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万至十五万元之间,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一千五百元4-
3、单台车销售价格在十五万以上单台车甲方给乙方返利二千元4-
4、现款车辆由乙方直接从车款中按以上返利标准扣除,销贷车辆返利由甲方对乙方支付
5、甲方与乙方协商后达成本年度销售任务及返利情况如下;5-
1、甲方为乙方所定的年度最低销量为60台,达到60台(车)每台返利500元5-
2、年销量达到80台时,每台(车)返利700元5-
3、年销量达到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000元5-
4、年销量超过100台时,每台(车)返利1500元5-
5、年销量低于60台时,乙方不享有年终返利奖励
二、样车及监控车的管理
1、样车及监控车资源由甲方提供
2、样车监控车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作转让、抵押
3、样车监控车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实施改装、加工、添减附件,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有权处理样车及监控车价格调整异地调动权
5、乙方有权对整车检查验收,及样车监控车给甲方办理相应的财务手续
6、乙方负责协议好技术监督、工商部门合作关系,保证甲方利益不受损害
7、在甲方产品进驻乙方协议中所规定的销售区域并在规定的销售日期内,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产品及驻点销售人员的利益及安全不受任何损害若出现甲方样车产品损坏或者与原配置部件不符及驻点人员利益和人身遭受侵害,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力责任
三、销售区域甲方产品在省市为唯一的销售网点,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区域内设置销售同类型产品,周边市、县除外并以乙方为中心甲方销售人员在周边地区市场发生的业务,均在乙方处开具订单,并计入乙方年度销售量给予奖励
四、付款方式
1、甲方对乙方实行“即销即付”结算方式,现金销售,乙方足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