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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有些工程工业建筑楼面在生产使用或安装检修时,由设备、管道、运输工具及可能拆移的隔墙产生的局部荷载,均应按实际情况考虑,可采用等效均布活荷载代替,注1楼面等效均布活荷载,包括计算次梁、主梁和基础时的楼面活荷载,可分别按本规范附录B的规定确定2对于一般金工车间、仪器仪表生产车间、半道体器件车间、棉纺织车间、轮胎厂准备车间和粮食加工车间,当缺乏资料时,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工业建筑楼面包括工作平台上无设备区域的操作荷载,包括操作人员、一般工具、零星原料和成品的自重,可按均布活荷载考虑,采用
2.0kN/m2生产车间的楼梯活荷载,可按实际情况采用,但不宜小于
3.5kN/m2工业建筑楼面活荷载的组合值系数、频遇值系数和准永久值系数,除本规范附录C中给出的以外,应按实际情况采用;但在任何情况下,组合值和频遇值系数不应小于
0.7,准永久值系数不应小于
0.6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