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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单位质量管理制度总公司质量管理制度第一节质量管理责任制度
一、质量管理机构责任制⑴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规范、规程、验证标准和规章制度⑵负责公司的质量管理,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参加上级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和核验工作负责组织优质工程的申报工作⑶负责编制公司年度质量目标,审批项目质量计划,对项目质量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指导项目部质检员的工作⑷编制年度创优计划,对项目部在质量过程控制中采用的方法和手段进行审定,⑸对在施工程进行巡查、监控⑹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监督、核查项目部对质量问题的整改情况⑺参加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对未通过预验收的工程,项目部不准进行竣工验收⑻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掌握工程质量动态编制汇总质量报表、质量分析,并上报公司总工、总经理及技术质量部⑼及时上报发生的质量事故,参加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对事故的处理效果进行验收检查
二、项目经理质量管理责任制⑴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全面负责⑵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方针政策和上级质量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贯彻落实企业制订的工程质量责任制,负责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⑶确定在施工程的质量方针目标,定期组织质量大检查,掌握工程质量状况⑷负责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奖惩办法,定期召开质量工作会议,制定创优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和奖励措施,组织签订落实各级创优工程考核⑸对不合格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⑹组织、管理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竣工交验工作
三、主任工程师(质量总监)质量管理责任制⑴组织编制项目的质量计划,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审批后实施⑵定期组织质量人员验证质量计划的实施效果,当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问题或隐患时,应提出解决措施⑶参加图纸会审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向承担施工的负责人或分包人进行书面交底,质量交底资料应办理签字手续并归档保存⑸施工过程中,对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提出的设计变更在执行前及时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交底⑹监督有关人员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自检、专检和交接检,保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⑺负责各种原材料、设备进场的质量验收,严把材料、设备质量关⑻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执行产品的监视和测量工作程序,并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全面验证⑼对检查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