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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煤炭调研报告关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转让情况调研报告关于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转让情况调研报告按照《煤炭生产经营企业转让情况的调研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通过翻查近五年来的案卷,经过分析研究,现就调查分析结果做以下报告
一、调研的基本情况近5年来,我局共受理煤炭企业案件36起,涉及农民工156人,索要工资
793.531元返还农民工工资
54.056元(详情见附见1)
二、存在的问题1.签订劳动合同意识淡薄有些企业和职工对签订劳动合同的意识较差,工人认为签订了劳动合同就等于把自己拴住了,用人单位认为签订劳动合同只是一种形式有部分企业愿意签而工人不愿意签,工人愿意签而企业不和工人签的情况也有相当一部分用人单位是劳动者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企业主意识淡薄,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煤炭企业对劳动监察抵触情绪较大一部分用人单位对劳动保障监察抵触情绪非常大,存在短期行为,为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不愿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还有的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致使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行为时有发生3.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不强面对目前就业难的形式,大部分劳动者为了维持生活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条件只能忍气吞声,认为找到工作不容易,放弃自己应有的权益,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保险费,收取抵押金,延长工作时间,增大劳动强度能忍则忍,在出现拖欠工资时还不知道向老板索要欠据,甚至有的劳动者是由老乡带出来,自己不知道给谁打工,连老板的姓名都不知道还有的劳动者连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都不知道,就是知道老板欺骗也不知道怎么办4.煤炭企业对《中华人民___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重视部分煤炭生产企业存在随意违法分包、转包、代包代管现象,致使许多“包工头”有机可乘,虚报人数,冒领工资
三、建议和对策1.加强部门之间协调,促进监察工作开展坚持依靠社会力量,密切配合,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劳动监察工作涉及面广,复杂多变,仅靠劳动监察部门的力量,不可能取得好效果,要取得相关执法部门的支持,加强与法院、公安、安全、税务、城建等部门的协调,坚持多沟通,多联系,多配合,使各部门在工作中增加理解,相互配合,充分发挥多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2、加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提高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