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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对编外聘用人员(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的,调动聘用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聘用人员更认真地履行岗位职责,根据XX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政策法规,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院长办___决定聘用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章聘用工作管理第三条各科室在充分考虑本科室实际运行的情况下,根据业务发展、工作需要和人员使用状况,提出增员要求,报院办公室(科)[此篇文章--,12小时内解决您的文章需求]第四条院办公室(人事科)负责的具体工作,根据各科室招聘增员申请情况,报院长,经院长办___研究同意,办理招聘录用手续第五条聘用人员基本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年龄30岁以下,身体健康,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第六条聘用必须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择优录用聘用人员须提交学历证明、专业技术资格、医师(护士)资格、___、婚育证明、暂住证等相关材料,由办公室(人事科)审核并存档第七条聘用人员实行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期满由所在科室合格后,聘用人员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卫生局批准,转为正式聘用人员,享受相应待遇(见下第三章)第三章聘用人员有关待遇第八条试用期内发给聘用人员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正式聘用后,按确定的岗位发给定职工资第九条试用期满按受聘者意愿由医院按国家规定给予办理养老保险其养老保险金个人承担部分由单位在工资中代扣代缴第十条为保证聘用人员的业务队伍稳定,医院对聘用人员每满二年给予50元/月的增资第十一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相同的晋升和短期机会,享受同在编人员的假期,以及享受一定的奖金和福利待遇(包括全勤奖)第十二条聘用人员享受同在编人员的政治待遇,党团员需将组织关系转入医院党团组织,非党、团员可申请入团、入党第四章聘用人员管理第十三条医院与聘用人员之间以书面形式确立劳动关系,签订正式聘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共同遵守若一方违约,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第十四条聘用合同由医院统一与聘用人员签订,合同期限一般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三年聘用人员年满55岁(男)、50岁(女)原则上不予续聘第十五条建立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医院的各项规章、规范和劳动纪律,同样适用于聘用人员医院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进行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