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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建设管理程序公安部、______《停车场建设和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___1988年月10月3日发布【颁布日期】19881003【实施日期】19890101现将《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和《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诉我们附一停车场建设和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改善道路交通再次,保护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___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城市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城市、重点旅游区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第三条停车场是指提供各种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的露天或室内场所停车场分为专用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专用设备停车场是指主要供本单位车辆停放的场所和私人停车场所;公共停车场是指主要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停车场所第四条停车场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其规划设计须遵守《停车场规划设计规则(试行)》停车场的设计方案(包括有关的主体工程设计方案),须经城市规划部门审核并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办理施工手续;停车场竣工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第五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大型旅馆、饭店、商店、体育场(馆)、影(剧)院、展览馆、图书馆、医院、旅游场所、车站、码头、航空港、仓库等公共建筑和商业街(区),必须配建或增建停车场;有条件的小型公共建筑须配建自行车停车场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规划的,城市规划部门不予批准施工规划和建设居民住宅区,应根据需要配建相应的停车场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根据需要配建满足本单位车辆使用的停车场应当配建停车场而未配建或停车场地不足的,应逐步补建或扩建第六条单位或者个人需要临时占用停车场作为非停车之用时,应征得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停车场的使用性质,须经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第七条需要利用街道、公共广场作为临时停车场地的,应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部门统一规划,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第八条公共停车场可以收取停车管理费,有条件为社会车辆提供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也可以收取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