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19页未读,继续阅读
本资源只提供10页预览,全部文档请下载后查看!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文本内容:
劳务人员管理考核办法劳务用工办法第一章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劳务用工管理,理顺劳动关系,合理配置资源,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劳务工,指的是劳动者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了劳动的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与劳务派遣组织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组织与公司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把劳动者派遣到公司工作;公司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或传统意义上的劳动关系的用工形式第二条《劳务派遣协议》由公司与劳务派遣组织协商签订,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劳务工的条件、数量;
2、工作岗位或项目内容;
3、劳动报酬、支付标准和方法;
4、劳务工的劳动保护;
5、双方认为需要约定明确的其他事项第三条各部门、分厂负责劳务工的“使用管理”和非“劳动关系管理”,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生产经营、管理需要确定劳务用工规模;
2、根据工作要求,对劳务工严格,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劳务工标准和是否继续使用的依据;
3、建立劳务工临时档案,按月定期统计上报劳务工的数量、劳动报酬等情况面向社会或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择优选定劳务工;第四条人力资源部根据劳务用工的使用情况,与劳务派遣组织统一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第五条各部门、分厂与劳务工签订《劳务用工协议》,明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职业道德、劳动纪律、奖惩、等有关问题,并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第二章使用原则与批准权限第六条各部门、分厂在定岗定编范围内,人力资源严重不足、岗位缺员,公司范围内不能调剂解决的,可申请使用劳务用工第七条各部门、分厂有劳务工使用需求的,写出书面申请,明确岗位、数量、要求送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报领导批准各部门、分厂擅自和违规使用劳务工,公司将追究用工单位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第八条各部门、分厂必须严格按条件使用劳务工,并做到能进能出对违反劳务用工协议或经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务工,要及时报公司退回劳务派遣组织第三章招聘第九条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分厂做好劳务工招聘的组织、安排及具体操作第十条各部门、分厂自主进行劳务工的招聘,人力资源部指导并监督做好劳务工的招聘工作第十一条招聘基本原则
1、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和劳务派遣组织公开招聘,严格招聘条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2、焊工、电工、司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