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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医院员工休假管理制度
一、医院现阶段假期医院在职正式职工(包括聘用制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分别享有不同假期包括,法定节假日、教学假、探亲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回国假、丧假、放射假和学术活动时间等经批准,可以休病假和事假
二、教学假具体规定
1、参加工作满一年的本院正式职工(含聘用制)可享受教学假
2、休假天数
(1)工作年限不满1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10天(不含公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下同)
(2)工作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14天
(3)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18天
(4)工作年限满30年者,每年可享受教学假22天特别说明
(1)当年未休完教学假,可延长到次年二月底,过期作废当年存休假可保留至次年二月底,过期作废
(2)上述工作年限计算方法是,不考虑哪个月满10年,均算至年底如1999年8月新参加工作的职工,xx年年底前均视为工作年限10年以内
3、新职工休教学假的规定
(1)无工作经历当年毕业的新职工(含八年制、本科生、大专生),在见习期或期期间不享受教学假次年见习期和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可按转正后工作时间的比例享受教学假
(2)有工作经历的新职工及新调入人员,来院当年按在院时间比例休教学假
4、当年退休人员休教学假的规定按当年办理退休手续之前的实际工作月比例享受教学假
5、教学假与其他几种假期的关系
(1)享受寒暑假待遇的,不再享受教学假
(2)同一年度内,按照有关规定,既可享受教学假也可享受探亲假者,可由本人任意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假期,同一年度内不得享受两种假期
(3)享受放射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家者,除按有关规定给假外,仍可享受教学假(以上假期须在当年休完,不可存)
(4)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22个工作日)者,只能享受一半医院休假xx-04-2918:24|#2楼为了加强医院管理,提高全院职工的组织性和纪律性,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劳动纪律,更好地为广大患者服务,结合医院值班制的工作特点,为保证医疗、预防等各项任务的完成和职工得以合理工休,进一步规范职工的作息及休假,严格休假管理,根据国家关于职工作息及休假的有关政策和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经研究特制订本规定
一、总则我院所有职工,凡因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