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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高校请假制度范文
一、范围学生上课、实验、学习、劳动、军训、集会、早操、自习等都必须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二、请假手续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者,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并附有证明材料按审批权逐级审批
1、病假须有院医务室或乡以上医院的证明病历诊断等
2、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如特殊情况直系亲属病重、病故,家里受灾需有家里来人或家长电函
3、因公请假,需持班主任及学院有关处室证明
三、审批权限
1、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
2、二至七天内班主任签署意见,院系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批准
3、七天以上由院系审批后,报学工处备案
4、学生请假,未经批准,一律无效
四、考勤办法
1、学生考勤由各班班长或由班主任指定的学生干部负责班长应逐日填写学生考勤表,每周星期日晚自习在班公布,同时将“学生考勤表”交教学系
2、早操由学生会纪检部负责考勤,上课、自习由系值日教师考勤学工处负责抽查每周一公布上周学生考勤
3、凡考勤范围内不请假、请假未批或超假而未参加考勤者,均以旷课论处
4、上课或自习以电铃声为准上课铃声响后进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声未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
5、严禁超假,学生必须按准假日期按时返校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返校的包括开学不能按期返校的,必须事先电函请假,返校时,事假需持乡或街道办事处以上单位证明,病假需持乡镇以上医院证明,按请假权限的规定,办理手续否则,超假天数以旷课论处
五、旷课处理
1、旷课一天按8学时计算,实习实训、军训无故不参加者按每天5学时计算旷课,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1学时计算旷课
2、一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
2.5天者,给予警告处分;达40学时5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达60学时
7.5天,给予记过处分;达80学时10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连续旷课达两周以上者,按放弃学籍,自动退学处理
3、无故累计缺课达该课程教学学时数的四分之一者,取消该课程的考试资格高校学生考勤、请假xx-11-1811:32|#2楼第一条为保证正常的学习和教学秩序,形成良好的院风、班风和学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学习成绩,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学生开学时必须按时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时注册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两周以上不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