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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保安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加强校园安全,强化服务意识,保证保安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职工、服务于外来人员,特制定保安人作办法如下
1、按时上班、交接-班、实行定点值班(门卫、操场和教学楼)树立有学生就有巡逻的理念每天早晨8:10交接-班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扣5元/次,迟到、早退(10至30分钟)扣10元/次,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视为脱岗,扣30元/次巡逻保安每节课下课时间必须在指导区域执勤,第一次不在扣2元保安因事、因病不能到岗,应事先向保卫科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以脱岗处理,扣30元/次如遇特殊情况在征得保卫科同意后,安排其他保安人员顶岗后方可离开请假按学校教职工出勤考核细则执行请事假1天扣25元,调班必须报德育处备案,如私自调班1次扣5元请假/调班程序本人请假条、调班表——值班门卫签字——德育处审批备案
2、上班按规定着装,在值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鞋、裙子,不得吸烟、喝酒、不得睡觉、躺着巡逻保安做好当班值班记录发现保安人员违反本条规定,每次扣5元
3、坚持保安巡逻,巡逻保安在每天的早自习下课至上午第一节课上课,上午第五节课下课至下午第一节上课,下午第九节课至晚自习第三节课上课,每节课的课间时间必须在指定地点值勤其余时间在教学楼及学生寝室、操场临近花台等地巡逻,以防学生打架及翻阅围墙周五放学后负责校园周围巡视,防止校外人员进入校园敲诈、殴打学生夜班巡逻时,加强学校重点部位的检查,特别是微机室、办公室和教室等,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门卫、巡逻保安每周将巡查情况汇总后交德育处一次不交,扣10元,记录不实、弄虚作假扣5元
4、值班门卫认真热情接待来访人员,对待老师、学生和学生家长态度和蔼、语言文明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执行通报制度,不通报或不登记致使校外人员进入校内,1次扣10元,如造成严重后果,值班门卫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巡逻保安,必须认真履职,发现打架斗殴、偷盗、敲诈、翻越围墙等破坏学校财产和伤害学校师生的行为必须制止,并报学校德育处或校长,一次不履职扣20元,若造成严重后果则承担相应的责任凡是在校外住宿的学生一律佩戴出入证(班主任教师的亲笔条子)进出学校,保安必须认真检查,对没有佩戴出入、私自借他人出入证等情况,必须有记录如徇私情则每次扣执勤保安1次扣5元,
5、值班门卫,不得坐在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