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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农业局绩效考核制度按照规范权力运行建设有关要求,为正确评价嘉荫县农业局各权力运行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促进我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原则规范权力运行工作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际的原则,实行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二、考核范围按照干部权限的有关规定,对全局纳入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范围的工作责任部门及责任人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一考核内容
1、是否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配置、建立起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是否制定公平、公正、公开而又具体、可操作的裁量标准和尺度,是否按确定的标准和尺度行权;
3、是否科学设定并认真履行行权程序;
4、是否遵守办事时限,行权过程是否突出便民高效;
5、行权过程是否全程公开透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事项除外,有关事项是否按要求进行公开公示;是否文明服务、清正廉洁二考核标准前五项考核内容每项占总分的20%,每项评分标准分为四档优秀档18-20%,达标档15-17%,基本达标档12-14%,不达标档12%以下
四、考核组织领导绩效考核工作在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由农业局法规办组织考核
五、考核程序一平时考核农业局法规办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科室行使权力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将检查和抽查情况作为平时考核的依据行权过程中有群众投诉的,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的.结果也作为平时考核依据之一二年度考核年终,由各有关行权科室根据规范权力运行工作文件要求,对自身规范权力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农业局法规办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采取听取被考核科室权力运行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不同类型和层次的座谈会、检查权力运行工作记录等方式进行考核
三、民-主评议农业局法规办在行权科室服务对象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
四、所占比重规范权力绩效考核实行统一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30%,年度考核占50%,民-主评议占20%
六、考核档次评定一农业局法规办根据平时考核、年终考核、民-主评议结果,提出绩效考核分数及考核等次建议,报农业局规范权力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二绩效考核结果评定分为优秀90分至100分、达标71分至89分、基本达标60分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