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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差补助的管理范文关于出差补助的管理第一条为规范人员差旅费报销标准,拟定本办法第二条出差按如下程序办理:一出差前填写“出差申请单”(见下表),期限由派遣领导按需予以核定,并按程序审核
(二)凭“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预支一定数额的差旅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补助报销单”并结清暂付款,在一周以外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金中先予扣回,待报销时一并核付
(三)差旅费中“实报”部份不得超出合理数额,对特殊情况应由出差人出具证明,否则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第三条往返出差所在地的普通公共交通车船费按实际单据报销第四条出差所在地通讯费、伙食费实行包干补助
(一)、省内县城以及县以下地区每人每天30元(其中通讯费
10.00元伙食费
20.00元)
(二)、省内地州市所在地以及省外地区每人每天50元(其中通讯费
10.00元伙食费
40.00元)第五条住宿费实行包干补助(但应出具相应发票),节约归己,超支自理
(一)、省内县城以及县以下地区每人每天50元;
(二)、省内地州市所在地每人每天80元;
(三)、省外地区每人每天100元注出差时间为一天者,无住宿补助费第六条由公司派遣外出参加学习、会议、驻外地分公司等,如果经批准报销的会务费中已包含伙食和住宿费,或公司安排有伙食和住宿的,不再进行补助第七条特殊情况经公司经理会议批准后执行第八条出差返回时填写出差补助报销单,相应票据附贴于报销单后,由相关人员签字确定后到财务部进行报销第九条特别注意,项目分公司员工上总公司与总公司员工下项目同属省内县城【关于出差补助的管理】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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