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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大学考勤员管理制度
一、课堂办法
1、学生课堂考勤情况由各班学习委员和班委记录、任课教师记录、辅导员抽查记录、学风督察小组记录四部分汇总而成学风督察小组由学习部成员组成,协助学工办、任课教师对课堂到课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
2、各班学习委员记录当天全部必修课程的到课情况,经任课老师、班长和学习委员签字确认后由学习委员在周五晚18:00到19:00将本班该周的课堂考勤单纸质稿上交到工三a344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工办老师及学风督察小组人员进入教室检查时,各班班长及学习委员应积极配合,上报本班应到人数、实到人数、未到人员___及未到原因,对于请假者应及时出示由老师签字的请假条,否则按该人缺勤处理凡是在查课时,未在教室的同学一律视为旷课
4、学风督察小组将各个年级、班级的抽查记录一并汇总,并对照假条进行核实,于每周六前统计好上交学工办,并且在每周一由学工办对上一周的出勤情况进行统一通报
5、对通报结果有异议的.同学可按以下操作流程核实澄清,并于异议时间前来办理异议,逾期不候
(1)向负责本年级考勤工作的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查询记录,若有误,由学风督导小组成员汇总到学工办核实更正
(2)对于请假等情况,请本人到学工办查阅假条存根并出示
(3)不在以上情况之列的,由本人上报学工办处理
二、实施办法
1、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中德育评分细则第四节中
(三)的第8条规定,上课迟到或者早退一次扣德育分
0.5分,旷课一学时扣德育分1分
2、各班级班长及学习委员若在正常考勤检查和抽查中出现1不配合学院考勤工作、不及时递交考勤表、___、态度恶劣,每人每次扣德育分
0.3分2包庇隐瞒真实考勤情况,每人每次扣德育分
0.3分3对考勤检查及负责人员进行人身攻击、顶撞、恶意辱骂等行本文转自实用工作文档频道为,每人每次扣德育分1分,并且进行全院通报批评,严重者视情况给予相应的处分
3、根据《长沙理工大学学生手册》违纪处理条例的第三章第十七条的规定,每学期已注册后,旷课者,视其旷课数量,给予下列处分1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5学时或擅自外出五天以下者,给予警告处分2一学期累计旷课26至40学时或擅自外出六至八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5学时或擅自外出九至十一天者,给予记过处分4一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