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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商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在校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对商店特制定如下规章1.商店从业人员应每年一次到当地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健康体检,领取合格的《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出现传染性疾病症状或外伤感染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平时应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2、食品采购要专人负责,坚持从正当渠道,以正常价格采购,落实索证制,并建立档案凡国家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饮食物资,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4、学校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安全卫生标准
5、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交叉污染,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6、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物资进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7、禁止闲杂人员进入库房,以防盗、防投毒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制度xx-01-2220:58|#2楼为保证食品质量,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___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以下制度
一、小卖部必须领取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卫生许可证,并亮证经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受学校行政管理
二、从业人员每年要进行健康检查和接受,持有效的健康合格证上岗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三、经营人员要树立责任第
一、安全第
一、社会效益第一的观念,以保证学校师生身体健康为基本原则,在食品的采购、销售过程中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
1、购、进货要有相对固定售货商,必要时索取三证或复印件(经营者卫生许可证、生产商卫生许可证、批次产品卫生检疫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