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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为使博士学位论文评定的学术标准客观化,保证学位论文的学术质量,学位申请人须将其博士学位论文的有关内容公开发表后,方能申请博士学位,具体规定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在申请博士学位前,必须按其学科所属院(系、所)的规定发表学术论文
二、各院(系、所)制订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具体规定时,应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且不得低于以下要求理、工、医等学科发表B类以上期刊(含B类)论文1篇;或发表C类以上期刊(含C类)论文2篇;或发表C类期刊论文1篇及E类期刊论文2篇文科及管理学科发表B类以上期刊(含B类)论文1篇;或发表C类以上期刊(含C类)论文2篇;或发表D类期刊论文1篇及E类期刊论文2篇;或发表CSSCI期刊论文3篇
三、理、工、医等学科应明确规定学位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至少有一篇是以外文全文在C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建筑学在D类及以上刊物上发表)文科及管理学科可不做硬性规定
四、学位申请人发表或被接收发表的学术论文必须是其学位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科研成果,以华中科技大学为第一署___位,以申请人为第一___(与导师共同发表的论文,导师为第一___,申请人可为第二___),对于“同等贡献___”排名的认定,参照《华中科技大学期刊分类办法》(校人[xx]28号文)执行
五、各院(系、所)制订或修订的规定,经本单位学位审议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提交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
六、各院(系、所)制订或修订的规定,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后,自行发文公布执行,研究生院每年汇编一次
七、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华中科技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校学位[xx]7号)废止
八、本规定的解释权属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