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终止合同的事由有些终止合同的事由有哪些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清偿;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等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合同法》第91条规定的“债务已按照约定履行”,即此处所谓的清偿清偿以全面清偿为原则清偿合同债务的人为清偿人,清偿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清偿债务的费用,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有约定之外,由债务人负担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单方解除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解除权而使合同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双方解除指双方协议消灭原有的合同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提出抵销的债权,为主动债权;被抵销的债权,为被动债权抵销根据其产生原因不同,有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之分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权利义务的法律按照《提存公证规则》的规定,我国公证机关可以负责办理提存事务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人,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在以上事由出现时,均会导致合同关系消灭在上述六种情况下,合同就属于符合法律情况的终止,此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会随之消失如果你对合同终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的话,可以向专业律师寻求法律帮助模板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