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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林业部门个人年终总结时间如流水,转眼间又是崭新的一年20xx年,区林政管理稽查站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及工作实际需要,重新整合了工作队伍和岗位安排一年来,我站在林业局等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为载体,进一步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同时加强规范林业文明执法,为我区形成爱护森林、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做出了贡献现将全年所做如下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今年林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区按照试点先行,梯级铺开的原则,于4月18日全面铺开从5月初开始,根据局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我站全体工作人员集中精力全力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于6月底完成全区
16.9万亩生态公益林确权划界工作目前林改确权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全区涉及林权改革村297个,已完成260个村,占林改行政村的
87.5%;全区集体林地
44.4万亩已确权面积
41.3万亩占总面积的93%确权总宗数6661宗完成林权证办理发证面积
15.6万亩;在确权面积中:分山到户面积
4.02万亩占
9.7%;均股均利面积
4.66万亩占
11.3%;集体统一经营面积
18.68万亩占
45.2%;流转面积
6.28万亩占
15.2%;基中形式面积
7.66万亩占
18.60%根据林业局内部分工,我站负责监督采石场等临时占用林地管理,在工作中将采石场临时占用林地工作作为重点进行规范并严格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程序申报各项材料,实行行政许可制度根据我区的特殊情况,我们将临时占用林地时效定为一年由于我区的采石企业大部分都处在生态公益林范围内,办证要报省里审批,且省局对破坏环境较严重的采石企业的手续办理实行控制等原因,导致目前我区采石企业临时占地的手续难以办理为保护我区森林资源安全,遵照《湖北省木材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木材收购、销售、运输、加工、利用等各个环节进行严格监督管理一是对申办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的申请人,严格实行资格审核经现场调查核实,报林业行政审批科审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木材经营加工户进行事后监督,使其行为在森林法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目前,全区共有木材经营户23家,加工户4家,其生产、经营加工行为都在我们的监管之中,尚未发生违法经营加工现象;并对违法运输木材、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