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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管理的奖惩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公司安全管理,有效规范干部、职工安全行为,激发职工参与安全管理主观能动性,同时为公司发展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大环境,特制订本细则
2.1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的奖励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的处罚
2.2公司制定的各种规程、制度和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干部、职工都应遵守,如在工作中违反均属违章,都将按本细则进行处罚
2.3对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来我公司检查、视察时发现的违章行为,将给予违章者加倍处罚
2.4各部门、车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细则组织实施,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和执行,促使每一位职工都熟悉此细则
2.5公司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车间和个人给予表彰,对违章作业(指挥)的车间和个人给予处罚安环科负责建立职工奖惩管理档案,凡违章违纪人员一律参加月度安全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1.对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制度或职业危害防护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经采纳后效果良好的奖励20-200元;
3.2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抢救人员和物资,及时采取正确、有效的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化的奖励50-500元;
3.3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月考或安全竞赛、月度安全绩效考评活动中成绩优异的奖励50-100元;
3.4班组安全管理方面有创新,并在车间内部推广卓有成效的奖励50-200元
3.5对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告的职工,根据事故隐患等级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如下
3.
5.1报告岗位(含非本岗位)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
5.2报告本岗位的设备、设施、生产工艺等存在的非本人责任不落实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
5.3职工发现作业场所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报告,由当班班长或车间负责人填写“事故隐患报告单”上报安环科或直接投递到中央控制室门口的安环科意见箱内,情况紧急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可靠措施进行处臵,同时逐级报告安全和生产部门
3.
5.4本细则按照以下标准对及时报告事故隐患的职工给予奖励
(一)对报告一般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20-100元;(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或限期整改排除的隐患)
(二)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职工奖励50-200元;(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