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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曹县第二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的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行为,保证学校教育工作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项收费的管理规定
1、学校的一切收费权在财务室,任何科室或个人均无权擅自收费
2、学生的报名费、学费、书费、资料费、杂费、毕业证费、就业费以及其它代收款,由财会室按学校制定的统一标准收取由教职工代收取的上述款项,收后应及时交财务室结账,不得隐瞒不交,坐支挪用,更不得作小金库
3、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的应由学生自费的其它费用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经学校领导审批后收取,班主任向学生收齐后,应全额交财务室,实行统收统付,并及时结清帐目,向学生公布
4、没有学校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得自作主张对学生乱罚款、乱赔款凡按学校规定或经学校领导同意的罚款、赔款,一律由财务室出具收据凡不按学校规定乱收、乱罚、乱赔者,一经查出除全部退还给学生外,还要对当事人、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
二、物品采购与修缮费用的管理规定
1、申报计划无论什么开支,无论数额大小,必须首先向财务室申报计划,内容包括购置的品名、数量、单价、金额、用途,属劳务费用和修缮费用中的工资要申报工资预算的详细清单
2、审批程序所有开支计划要经分管校长审批后由财务室集中交由主管财务的校长审批,重大经济活动事项,由校长办公会集体审批,不准先斩后奏、张冠李戴、超计划开支
3、物品采购必须坚持两人以上经手,购物人员由学校根据情况指派
4、物品购回后,经办人要在发票上签字,并将发票与购回物品交保管人验收签字在财务室报帐时,一式三联,财务科留存两联,报关员留存一联
5、财务室要加强物品采购与修缮费用的事前检查与事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反映,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出差和外出参加会议的有关规定
1、严格控制出差,对可安排可不安排的出差的应尽量不安排,可综合安排的不单独安排,尽可能减少出差的人数或次数
2、因公出差应经校长批准,到省外或省内较远的地方出差,必须经校长批准
3、出差办事要坚持节约高效的原则,不准超过规定的出差时间和出差地点
4、出差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实行包干制不住宿的市外出差每人每天10元,市内到乡镇出差每人每天5元需住宿的沿海及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