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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为了保证我公司加工所有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指导我司在产品实现过程中实施质量过程控制,通过严格执行三检,“首件检验”、“巡回检验”、“终检”将检验工作与工序控制紧密结合,对每一工序的质量问题或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不放过,剔除不合格品,使其不能投入下工序或出厂,从而达到工序控制的目的而特制定本作业指导书2适用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自制产品零部件的检验3检测依据及判定标准1)过程检验的检测依据按图纸及工艺卡执行;2)成品检验依据a工艺卡(图)或零件图;b产品设计图样及作业指导书;c合同规定或交货验收技术条件及标准4定义或名词诠释1)明确标准熟悉和掌握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并将其作为测量和试验、比较和判定的依据;2)测量和试验采用一定的检测器具或设备,按规定的方法,对产品的特性进行测量,得出一具体的数据或结果;3)比较把检测的结果与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比较;4)判定根据比较的结果,判定产品是否合格;5)处理将合格的接收(通过),不合格的重新处理(报废或返修等);6)记录反馈把测量或试验的数据做好记录、整理、统计、计算和分析,按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向领导和部门反馈质量信息,作今后改进质量,提高质量制订措施的依据5首件检验在下述情况下,必须首件检验确认后,才能开始加工;a)新品上线的第一个工件;b)新品调换操作者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c)更换(调整)工艺装备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d)更换机台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e)更换材料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6检验要求a)对首件,根据加工工艺要求,核实首件产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要求对首批检查的工件,技术员和操作者必须做好自检,在技术员和操作者对规定尺寸及外观质量自检合格后送检验员检查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首件检验未经检验合格,不得进行批量生产或继续加工作业(注意除了开发新品新工艺以外、检验一般不参与首件调试过程数据验证与记录,避免检验越权生产干涉,同时也避免生产一线技术员对工艺准备、工艺指导、工艺监督不作为或推卸责任)b)作好首检检验记录,要求按工件种类分类、班别、机台及操作者填写首检记录,以便于追溯c)检验状态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