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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期末考试《经济法》学习中心_______姓名________学号_______关于课程考试违规作弊的说明
1、提交文件中涉嫌抄袭内容(包括抄袭网上、书籍、报刊杂志及其他已有论文),带有明显外校标记,不符合学院要求或学生本人情况,或存在查明出处的内容或其他可疑字样者,判为抄袭,成绩为“0”
2、两人或两人以上答题内容或用语有50%以上相同者判为雷同,成绩为“0”
3、所提交试卷或材料没有对老师题目进行作答或提交内容与该课程要求完全不相干者,认定为“白卷”或“错卷”,成绩为“0”
一、题型简答题1题,每题20分,共20分;案例分析题2题,每题25分,共50分;写作题1题,每题30分,共30分
二、题目
(一)简答题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答
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著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