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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根据四川省《关于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规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在乡镇纪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权,接受群众监督,向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工作职责
1.监督本村贯彻执行党和政府“三农”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情况;
2.监督村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经营、处置与管理以及重点项目建设情况;
3.监督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4.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决定执行情况;
5.监督村组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监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二、履职方式
1.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参加村民代表会议;
2.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列席村“两委”会议;
3.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的法律法规政策,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引导村民支持村“两委”的工作,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工作;
4.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对村务管理和村组干部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建议,保障村民对村级事务的监督权利;
5.实施相关事项审查、核实,走访群众及开展现场监督等,必要时可提请有关机构对村集体资产进行审计监督;
6.召开质询会议,对村民委员会和村组干部在管理村(组)务过程中失职和过失行为进行质询;
7.及时向村“两委”反映在村务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并督促处理,适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会议报告村务监督情况;
8.及时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村组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和拒不接受监督等情况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履职方式[篇2]
1、监督村(居)党支部和村(居)民委员会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监督村(居)民大会和村(居)民__形成决议的执行情况
2、监督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凡与农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研究决定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四议两公开”决策实施过程,如发现村(居)“两委”未严格遵守“四议两公开”应督促其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或村(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3、监督村务公开和党务公开情况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居)“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