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出租车承包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提供给乙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条规的营运车辆供乙方营运.乙方向甲方缴纳营运风险押金人民币肆万元整,晚班从下午17:00点到零晨4:00营运,产钱120元,GPS和点火油费另计.乙方应搞好车辆卫生每天洗车.二.乙方应爱惜车辆,定时检查机油和冷却液,如因缺水.缺油导至发动机损坏应承担维修费用.不爱惜车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乙方如发生交通事故,由乙方自已承担责任,甲方只协助保险公司索赔事项保险安优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付给甲方保险定损的20%作为车辆的折旧费用.因事故车辆不能营运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额产钱.四.车辆如出现机械故障,零晨12点以后属正常维护不扣除产钱12点以前按每小时15元除产.五.合同期未满内乙方不得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则可扣除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整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重大疾病等灾难.六.乙方有以下行为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
1.将车辆交给不符合驾驶资格或无驾驶营运车辆资格的人驾驶.
2.发生重大有责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造成损失伍万元以上的.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为一年,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甲方乙方2013年11月14日 押金条今收到李勇租车押金肆万元整不计息,合同期满后甲方全额退还押金.收款人:_______2013-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