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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厂房出租协议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出租厂房情况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于邻水县经济开发区城南工业园区二区,租赁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厂房类型为钢架结构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租赁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租赁期5年
2、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月租金为不含税价人民币
7.3元大写柒元叁角整,年租金为元,于第二年开始,每年按5%开始递增
2、合同签订之日交万元作为违约保证金,防止乙方对水电气费等的拖欠及主要设施损坏,合同签订后5日内,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一年厂房租金乙方提前一个月交租金,乙方在租赁期间应及时支付甲方租金及其他费用,乙方逾期未交,每逾期一日,甲方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收取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3、乙方可到甲方指定区域连接所需的相关水、电、气(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但其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租赁期间,乙方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气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以乙方的计量器上所显示的计量数据为准,在相关部门规定缴纳日期前2日交与甲方代为缴纳因其为共同账户,以上几项费用不开具发票给乙方
四、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对该厂房进行日常检查、养护,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修复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并由甲方报请有关部批准后,乙方方可进行(其费用为自理,包含租赁区域隔断,如是多方可根据其情况分摊)
五、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欲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