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产房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环境卫生要求
1、产房布局合理,区域划分明确,标识清楚
2、保持空气清新,每日通风≥2次,每次30分钟,通风不良时用空气消毒机消毒
3、窗台、墙面定期湿式擦拭,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清洁用具专室专用,标识清楚,使用后分开清洗消毒,晾干备用
4、每台分娩后应湿式擦拭地面及产床周围的各种物体表面,有明显污染时使用清洁剂或消毒剂擦拭
二、消毒隔离要求
1、凡进入分娩室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毒隔离规范,入室前须做好手卫生,更换衣裤及鞋,带好帽子、口罩
2、接生或助产前应按照手术人员要求进行外科手消毒,穿无菌手术衣,戴无菌手套
3、诊疗过程中应遵循标准预防原则,有体液暴露危险时应戴防护面罩,穿防水围裙和防护鞋
4、若医务人员患有皮疹、腹泻、呼吸道综合征及传染病等感染性疾病时应离岗或调离
5、产床上的所有织物均应一人一换,感染性疾病患者和明确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织物应分开收集,标识明确不应在产房内和走廊上清点脏污织物
6、接触患者的所有诊疗物品均应一用一消毒或灭菌
7、脐部护理使用的敷料和脐包应无菌,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8、接送产妇的平车保持清洁,隔离产妇使用后应立即消毒
9、对有潜在传染性疾病的产妇,应隔离待产、隔离分娩尽可能使用一次性物品分娩结束后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胎盘按照病理性废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