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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com/smsp1982供应商管理制度供应商开发1.总则1.1制定目的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1.2适用范围新供应商之开发工作,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1.3权责认定
(1)总务处质检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务处处长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供应商开发程序2.1供应商开发权责
(1)总务处物资配送中心负责供应商开发主导工作
(2)分管处领导负责供应商的审批2.2供应商资讯来源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1)各种采购指南
(2)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
(3)供应商主动联络
(4)其他途径2.3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应由厂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该表包括下列内容
(1)公司名称、地址、电话、传真、E-mail、网址、负责人、联系人
(2)主要商品
(3)主要客户
(4)其他必要事项附件《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供应商名称负责人联系人电话地址传真E-mail网址供应商概况资本额(万元)主要商品商品名称供应厂商比例备注营业执照往来银行开始往来时间停止往来时间平均月营业额填表人年月日2.4供应商开发流程
(1)寻找供应商
(2)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3)与供应商洽谈
(4)供应商提供三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2.5后续工作依供应商之商品报价、质量、营业资格,由生活服务中心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审核,总务处分管处领导审批,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3.供应商调查3.1制定目的为了解供应商是否有提供符合成本、交期、品质之商品的能力,特制定本规章3.2适用范围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现有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章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