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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服务中心财务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单位财务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正常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和我镇有关会计制度和财经政策及规定,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中心财务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按照“五不准”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事,正确处理工作需要和资金供给关系的原则加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和负债管理;健全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财务控制和监督工作
一、严格按照“零户统管”制度开设银行账户,不准多头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私设小金库和变相转移资金
二、不准“白条入账”严格收支票据的审核把关,支出票据要注明支出用途,有具体经办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方能入账
三、不准乱发资金和津补贴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福利政策,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在国家统一工资政策之外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提高津贴、补贴、奖金的标准,或以现金等其他任何形式发放新的福利
四、不准违规转让、处置、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国有资产,转让、处置、购置固定资产必须报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后才能进行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固定资产,凡属县级公布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范围和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和工程招投标
五、财务人员必须严格按《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办事,严格按照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和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做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要及时掌握会计信息,对费用开支、基础管理、资金情况要及时向领导汇报,供领导决策参考;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