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剩3页未读,继续阅读
文本内容:
户外广告发布合同甲方(总部全称)乙方(总部全称)(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全权委托乙方发布、制作外照明户外广告牌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广告发布内容
二、广告发布地点(应详细到具体发布地点)
三、广告发布期限广告发布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广告正式发布亮灯并经甲方书面确认之日起有效期为月的亮灯期
四、媒体规格大型户外照明喷绘广告牌,发布面积为
五、广告合同总额人民币,(大写)上述价格中已包含了发布费、制作费、维修保养费、管理费及地税、申办手续所需向有关管理部门交纳的费用等一切广告费用
六、付款方式(注根据具体谈判情况确定)
1、合同签订后即付广告费总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元);
2、广告画面经政府部门批准,正式发布亮灯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广告费总额的30%,即付人民币(大写)(¥元);
3、发布日期过半支付广告费总额的30%,即付人民币(大写)(¥元);
4、合同到期前两个月内支付广告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大写)(¥元)
七、外照明高架每天亮灯时间为四小时(具体亮灯时间可根据具体调整)每年11月22日(小雪)—5月20日(小满)亮灯时间为1800—2200每年5月21日—11月21日亮灯时间为1900—2300
八、制作要求
1、根据甲方画面设计要求,乙方出具小样稿,经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生效由乙方负责照明高架灯箱之制作、安装灯箱制作、施工以及发布后的质量和安全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2、媒体画面精密度达到360dpi(注根据具体需求确定)
3、乙方保证安装尺寸的标准
4、在合同期间内,甲方有权对广告内容和材料作更改,但要符合工商、市政委等有关方面的要求委托乙方制作并安装,甲方承担制作安装费及相关费用
5、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政府部门的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九、维修保养
1、 外照明高架广告发布后,若发现画面污染、褪色等各类影响发布之损坏或灯不亮,乙方应在48小时内修复外照明高架灯箱广告如需大修复,须提前拾伍天书面通知甲方备案,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检修因维修而不能亮灯的天数应在合同期满后给予免费补足;上述任何之维修,包括修复或检修等均为免费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