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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环境,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职责、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以下制度
1、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非专业电工不得进入配电室,不准打开配电箱,变压器周围的防护栏,不经项目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动 用电现场设备旁1米以内不得堆放材料,堆积杂物现场临电器材严禁挪用用电现场不得使用裸露导线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电热毯
6、用电现场的配电箱门必须加锁,箱底距地面不得低于
1.5米,其引出、引入线应穿管敷设并做好防水弯头,配电箱应保持完好
7、用电现场应使用的电热器,必须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和开放
8、凡是露天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良好的防雨性能,凡被雨淋过的电器设备应经过严格测试和干燥处理后,方可使用
9、配电箱应标有明显的“危险”标志,箱内必须装设零线、端子线板,箱内各种开关保持完好,如有烧蚀应立即更换
10、用电设备至配电箱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应大于5米,固定式配电箱与流动闸箱之间的距离最大不能超过30米
11、不能用一个开关同时控制两台以上的电器设备
12、凡是移动电器设备及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13、办公室、工具房、工人宿舍照明灯每盏应设开关控制,灯头对地面的垂直距离不能低于
2.5米,灯头与易燃物品的净距离不得小于60厘米,应使用安全电压
14、所有220V的电源线必须经专业电工指定材料
15、现场施工需要安装电气设备的,应事先向设备部提出申请,安排专业电工进行安装,严禁自行拉线
16、在施工现场内,电工有权制止一切违章操作及违章用电行为 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JG46-2005)特制定本规定希望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严格遵守此规定
1、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各项操作必须遵循国家相关规范,对本职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非专业电工严禁乱动电气设备,项目任何人不得指派无电工、电焊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三级配电二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