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务院有关防火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 中心在学校逐级防火责任制基础上,应建立本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制订实验室消防安全实施细则,包括岗位责任制和学生实验安全守则
2、中心在布置“中心”的教学工作、进行总结、评比时,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消防安全工作,应将实验室的消防工作列入考核内容之一
3、指导老师应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了解实验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和必要的安全常识,使他们能够了解和掌握实验室内各种电开关、阀门和灭火设备的位置以及安全出口等实验过程中有关人员或指导老师不得随便离开实验室
4、各种消防设备应有专人保管,保持良好的使用状态,如发现短缺、失效应书面报告保卫部门,予以补充或更换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能够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懂得各种消防器材的操作方法
5、使用带有火险隐患较大的设备时,应落实岗位操作责任制
6、节假日期间使用实验室,应有批准手续和防范措施
7、各实验室必须保持安全通道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8、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火种要当场熄灭;每天下班前必须检查室内有无火种,切断电源和关闭门窗 乐山师范学院功能性分子设计中心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