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租赁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敦化市阳光城 期三号楼 单位 室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第二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 ,甲方从 年 月 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 年 月 日收回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未经过甲方允许,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1个月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甲乙双方议定年租金 元,由乙方在 月 日之前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第四条 租赁双方的变更
1、如甲方按法定手续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负责交取暖费和物业费;
2、乙方负责交二二次供水费、水、电、卫生、清雪等一切与乙方有关的费用;
3、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以甲方的房屋为担保从事贷款、经济担保等经济活动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经济来往、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4、乙方在租用期间必须保证室内设备、设施完好,不允许破坏房屋的任何结构屋内附属物电视机一台、机体盒一个、电视柜、饮水机一台、饮水桶一个、双人床一个、煤气罐一个、洗衣机一台、太阳能等固定设施;
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第六条 负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出租方电话承租方电话身份证号签约地址签约时间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