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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中国11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保障投资的安全性,提高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总公司全额投资或控股经营的新建、扩建、技改、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参股经营的项目参照本规定有关条款执行第三条总公司投资管理部(以下简称投资部)代表总公司行使对投资项目的管理权第四条投资部应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的情况及需要,会同总公司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实施管理第五条总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子公司投资的项目,由各专业公司、子公司进行管理第二章项目建设阶段第一节建设前期第六条投资项目获总公司批准后,项目主办单位可正式实施该项目,需成立项目公司的应立即着手办理项目公司的审批及注册手续(成立项目公司的审批见《投资项目审批规定》项目公司应设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与投资部联系第七条项目公司应根据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建立相应的内部规章制度并严格履行,以保证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强总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综合管理,项目公司的内部规章制度,应报投资部备案第八条项目公司应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的内容和要求,委托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第九条总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项目,其初步设计审查由投资部组织,财务本部、法规室、综合计划部、项目公司及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第十条总公司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下(含三百万元)的项目,初步设计由项目公司组织审查,投资部、财务本部、综合计划部、人事本部及有关方面专家参加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公司所做的工程监理单位和投标单位的选择、招标文件的编制、标底的编制、开标与决标、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和施工图图纸会审等工作
(一).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以上(不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投资部应全过程地直接参与;
(二).投资总额在人民币三百万元下(含三百万元)的大中型项目,投资部可不直接参与,由项目主办单位自行办理,但应及时地将下列资料报送投资部审核
(1)施工图图纸;
(2)工程招标文件;
(3)工程招标概(预)算书和中标单位的工程概(预)算书;
(4)施工组织总设计;
(5)工程建设监理规划;
(6)工程用款计划第十二条项目公司必须将以下合同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