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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北京欣华名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为保障向欣华泰兴大厦内的客户们提供一个良好的办公及经营环境,凡进入本大厦内之装修单位,请严格遵守本《施工安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并由装修单位签字承诺后遵照执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由施工方负责施工管理及违约金规定
1、大厦统一制作“施工进场证”,施工人员执装修审批单、押金收据(每证10元)和所有施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到综合管理部办理施工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佩带“施工出入证”在胸前,“施工出入证”不得串戴,并随时接受现场管理人员的检查
2、施工人员不接受管理人员检查的,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元,现场管理员有权将不服从施工管理规定的施工人员清离出施工现场
3、施工期间,各装修单位负责人应慎重约束其属下遵守大厦内部装修守册,凡违例者,综合管理部除按规章收取违约金外,还会将违约金按次递增及记录在案,并保留限令违例的装修公司停工的权力
4、装修人员活动范围在其装修单元内,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其它区域,违者将被处罚支付违约金50元并被警告及记录在案
5、烟感报警器、喷洒头、各类报警按钮等消防设施不得私自移位,改动,违者收取违约金人民币200-5000元,并承担相应的后果
6、进行剔凿、打孔等任何未经批准对大厦内装修及设备造成破坏的施工,除赔偿损失外,根据损失大小,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500元
7、施工方用电时必须申请综合管理部,并实行五线三项制一机一闸施工未提前申请临时用电,且所用电源未由带漏电保护器的专用临时配电箱引出与其它电源接驳,或私接乱接临时电源(电源线裸插、使用双股线),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0-1000元
8、施工中,未将拆卸下的大厦内原有设施交还给综合管理部,收取违约金人民币50-500元
9、施工中不得使用消防用水,施工物品妨碍消防设施正常使用,经提示无效,收取违约金人民币100-500元
10、装修单位在其施工区域内放置适量的、有效的、符合规格的5公斤干粉灭火器(每50平方米一具灭火器,不足50平方米的配置2具灭火器),不允许随意挪动
11、施工现场严禁明火,在综合管理部申领动火证后并在现场管理员的监控下方可动用明火作业同时必须做到
①动用明火施工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电气焊工操作证现场除动火人外还须有看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