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内容:
酒店租赁合同书出租商地址承租人联系电话本商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酒店有关规定,在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制定,租约条款如下;
1、酒店将位于酒店内大堂一楼的商务中心(两个办公桌)租给租户营业使用,租期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为每年人民币元整,其中租金已包括水费电费和管理费
2、经营范围机票,火车票,旅游,汽车租赁,名片设计,票务,以及一些与酒店没有抵触的经营项目
3、租户不得超出以上经营范围,同时不能和酒店经营或出租的商品有抵触,若违反,酒店有权收回经营地点,不另行补偿;酒店有义务保障租户的经营不受侵犯
4、承租人向酒店承诺以下各项
1、租户需每月日前将当月租金和其他应付费用一次性给付给酒店,每逾期一天,酒店将收取3%的滞纳金
2、如客人用信用卡结算,则由酒店代收,酒店向承租人收取支付金额的%的手续费
3、营业时间在早上800至晚上1200之间
4、租户如欲更改场地的装修或悬挂对外宣传广告物品时,必须事先得到酒店同意后,才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5、承租人必须维持承租区域的整洁和完好,并承担租赁区域的一切维修费用
6、承租人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酒店的管理,不得将任何非法物品及易燃品带入酒店
7、租户任何时间都不得在承租范围内制造噪音(包括公共广播、电视机、收音机)
8、租户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承租范围任何部分从事不合法和不正当行为
9、租户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酒店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酒店相关管理人员的协调管理
10、该承租范围不得分租或转租
11、如非酒店有关人员的人为疏忽而造成租户任何财务损坏或损失,由租户自行承担
1、酒店向租户承诺以下各项
2、酒店为酒店大楼的安全管理负责,并提供承租范围内持续电力服务
3、租户每月可以在本酒店购买饭票解决员工的膳食问题,饭票价格按每日元/人执行
4、酒店提供签房账服务给租户
5、酒店员工需要配合承租方经营,不得私自操作与承租方有关的经营项目,给酒店范围以外其他公司或个人,一经发现酒店应当严肃处理该员工
5、押金在该合同签订后的七天内承租人应付给酒店人民币作为租用押金,合同期满或经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