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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ZW/SH-01-18物质采购控制管理规程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通过对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外协物资的采购进行控制,以确保所采购的物资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物业管理服务所用的原辅材料、外购、外协产品的采购管理工作其它物资(如办公用品)的采购可参照执行
3.职责
3.1请购部门提出采购标准及技术要求,各职能部门负责对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审核,并负责对采购物资进行验证
3.2总经办负责采购物资的谈判、签约、实施、组织对供方进行评价和控制
3.3管理处协助对供方的评定
3.4总经理负责采购文件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本公司根据所采购物资对物业管理活动及加工的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将所采购的物资分为三类即A类,关键物资;B类,重要物资;C类,一般物资因此,根据供方的重要程度,对供方进行管理
4.2供方的评价和控制(执行GEPM/QR07-01-2001)
4.
2.1A类物资供方的评价采用以下条款之一进行
4.
2.
1.1供方须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列入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的应有生产许可证,并对其历史业绩和市场信誉进行评价市政公用部门的专营(专供)物资在签署“供用协议”后视为评价合格
4.
2.
1.2对长期合作的供方由总经办会同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对其产品在本公司的历史使用情况及验证实绩进行评价
4.
1.
2.3应适当评价供方的财务状况及技术支持能力
4.
2.2B类物资供方的评价
4.
2.
2.1产品必须有质保书或合格证,产品实行三包
4.
2.
2.2各部门通过对其产品的检验结果,统计近期3个月的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情况进行评价
4.
2.3C类物资采用同类产品比较供方统计近期的产品质量记录,依据合格率进行评价
4.
2.4供方评审后,由总经办填写《供方评审记录》并附上相应的资料,对符合要求的,由总经办经理填写结论,将其编入《合格供方一览表》,经总经理批准后,定为合格供方,作为本公司的采购点,同时通知到各职能部门及管理处对本公司贯标之前签署的目前仍属有效的购货合同,由总经办负责对供货方进行一次补充评审,符合要求并经批准的,可列为合格供方合同期满后,需重新进行新一轮的评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