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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合同的含义与特征 劳动合同,又称劳动契约或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依法经过协商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其含义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我国,劳动者应是年满16周岁的公民某些特殊行业(如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可以招收未满16周岁的人员,但需经劳动人事部门审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劳动合同中所确定的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确立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特征 劳动合同的主体,即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上的特定性,其中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中的地位具有特殊性,既包括任意性规范,也包括强制性规范 劳动合同具有继续性,属于持续性合同 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是劳动成果的实现,以区别于加工承揽合同 劳动合同必须按法定程序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签订,要经过用人单位公布招工简章、劳动者自愿报名、考核录用、签订书面合同等程序
2.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通过平等协商所达成的关于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的具体条款 必备条款(又称法定条款是由国家劳动法所规定的,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劳动协议中必须具备的条款)包括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是劳动者在共同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内部的劳动规则和工作秩序)、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指导致或引起劳动合同关系消灭的原因)、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劳动合同的订立 原则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订立的程序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建议(要约),接受提议(承诺) 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使原订的即将期满的劳动合同延长有效期限的法律行为 4.无效劳动合同及其认定 《劳动法》将无效劳动合同分为两大类,即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内容不合法;形式和程序不合法 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