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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中学教师奖惩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为鼓励教师积极工作,为提高教育教学绩效,为创设学习型的学校,为建设实事求是、勇于接受挑战的人文精神,特制定本职员奖励办法
1、设奖种类
(1)教育创新奖面向个人或项目合作组,每学年评选一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奖金分别为600元、400元、200元;
(2)优质教育教学奖面向个人,每学年评选一次;奖金400元;
(3)优秀教师面向个人,每学期评价一次;名额为职员总数的20%,奖金500元;
(4)优秀教研组以科组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2名,按照人均20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5)文明办公室以办公室为单位,每学期评奖一次;3名,按照人均50元颁发奖励活动费用;
2、“教育创新奖”条件
(1)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一等奖 a教育教学工作有创新之举,提高了教育教学质量或效益,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b解决学校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 c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很大促进
(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二等奖 a创造性地完成本职工作,优质高效; b解决学校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c所开展的教育科研项目对学校工作有较大促进
(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教育创新三等奖 a对学校工作形成有建设性的意见,方案等; b通过研究,形成高质量的论文、总结、读书笔记、信息报告等
3、“优质教育教学奖”条件
(1)德育工作有实效、有特色,学生常规好、生动活泼;
(2)以国家课程标准,教学成绩优秀或有重大提高;
(3)组织学生课外活动成绩突出
4、“优秀教师”条件
(1)敬业爱岗,热爱学生;
(2)团结同志,乐于助人;
(3)积极学习,勇于创新;
(4)为人师表、举止文明;
(5)遵纪守法,没有违纪现象
5、“文明办公室”条件
(1)团结协作、文明办公;
(2)环境整洁、气氛和谐;
(3)按时完成学校工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