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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内容:
钱江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相关说明
一、服务对象近期回国来浙江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主要包括
(一)来浙江从事科技创业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应聘来浙江从事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研究和工作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三)来浙江讲学或进行咨询服务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四)其他特殊急需引进的留学人员及团队
二、受理部门
(一)省科技厅受理A类、B类项目申报;
(二)省人事厅受理C类、D类项目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申请人员身份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通过政府人事部门的留学人员资格认定;
2、新近回国来浙江工作或创业一般不超过3年,即2007年1月1日及以后回国;
3、具有本省户籍或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留学人员工作证(应邀来本省讲学或进行咨询的留学人员除外);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5、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二)申请人员项目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当年度浙江省科技攻关计划面上项目(工业部分、农业部分、社会发展部分、软科学部分和国际科技合作部分)申报指南所确定的研究开发技术领域,或其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
2、申报的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承担单位具有为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基础
3、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3年,经费申请合理优先支持承担单位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的项目
(三)申请科技创业类(A类)人员,其企业须通过相关部门留学人员企业资格认定,并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持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或专有技术急需开展产业化研究或后续技术研发;
2、留学人员必须在其创办的企业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高级管理职务
(四)申请科研开发类(B类)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1年(含)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3、在国内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知名公司(企业)从事技术研究或合作研究,且连续工作1年(含)以上的留学人员
四、申报材料钱江人才计划A、B类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常年受理2010年申报截至时间为6月30日,评审论证后纳入备选项目库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报送并行的方式...。